近年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公安局将先进典型培育选树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任务,通过建立健全发掘、成长、激励机制,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公安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健全发掘机制,多层次选树典型。一是常态优选。组建支寻访队伍,定期直奔基层挖掘提炼先进典型事迹,推动常态化挖掘选树。二是火线遴选。注重在安保维稳、专项行动中发掘培育典型,建立战时表彰直报即批、专项表彰联考联评、快处表彰即奖即送等工作机制。三是建库甄选。在积极表彰的同时,同步做好典型储备推荐申报工作,建立先进典型库,全量汇聚全局基础荣誉数据,逐人建档完善,分层分类建立标签,梳理跟踪培育对象,为进一步申报高等级荣誉提供支撑。
健全成长机制,多渠道培育典型。一是铸魂固本育正气。把思想引领摆在重要位置,推动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化、规范化,引领全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搭台压担增才干。将重大节点安保、重点任务攻坚、重要案件侦办作为后备典型培育的重要阵地,定期座谈交流,挖掘宣传特质,持续关心关爱,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中不断提升能力、磨练本领。三是跟踪培育促成长。建立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先进典型制度,定期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帮助规划成长路径。
健全激励机制,多角度宣传典型。一是做优线上宣传。依托新闻媒体以及本地有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以专刊的形式,持续对外宣传,积极宣传先进人物事迹。二是做强线下宣传。举办公安机关先进事迹报告会,扩大典型辐射影响,持续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三是做好日常宣传。结合“两会”安保维稳、110人民警察节等节点,精心组织“节日我在岗”等宣传,开展以岗位建功“最美基层民警”“党员示范岗”等系列评选推介,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