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赚千元,包食宿机票,工作轻松”——面对这样的网络招聘广告,一些未成年人怦然心动,却不知是精心布置的犯罪陷阱。多起案件中六名未成年人分别在同一天内穿梭于商场多个黄金柜台疯狂采购,为诈骗团伙转移巨额资产,最终换来的是有期徒刑的人生污点。
这些由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只是当前未成年人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高发态势的一个缩影。2025年以来,该院共受理7起涉未成年人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其中4起涉及使用诈骗资金购买黄金,涉案金额均高达数百万元。让人痛心的是,涉案人员中多数为16-17岁的未成年人,该类案件呈现出低龄化、组织化、跨区域流动的新特点。
一、高薪诱饵:层层套路诱使少年入局
2025年初,17岁的小帅在网络平台上看到一则招聘广告,声称提供高薪兼职工作,“日结1000元,包食宿和机票”。在经济拮据和赚钱欲望的驱使下,他通过广告联系到招聘方,随后被要求使用境外加密通讯软件“飞机”进行联系。
在对方指挥下,小帅与几名同龄人一起前往成都、沈阳、济南等多个城市流窜作案。他们使用诈骗分子提供的资金,在各地金店购买大量黄金,随后前往临时指定的地点将黄金交给前来接头的人员。仅小帅一人就参与使用诈骗资金购买了价值276万元的黄金,帮助犯罪团伙进行了资产转移。
同样的遭遇也发生在16岁的小高、小奇、小浩和17岁的小林、小然身上。他们分别参与了购买177万元、228万和275万元黄金的犯罪活动。
这些少年完成任务后仅获得1000元左右的”好处费”,却要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他们成为犯罪链条中最容易被牺牲的环节,而上线人员始终隐藏在幕后,难以追踪。
二、模式揭秘:黄金洗钱链与全国类案
调查发现,这些犯罪团伙组织严密、手法专业。他们通过加密通讯软件远程指挥先让未成年人在洗浴中心更衣柜等隐蔽地点领取银行卡,再到商场卫生间隔断外通过暗号交接假身份证,后又指挥不同人员到商场多个柜台分批次购买金条、金手镯、金项链等不同品目黄金商品,通过化整为零方式规避监管。得手后,黄金会被迅速交给乘坐网约车前来的接头人员,完成犯罪链条的最后一环。
“犯罪团伙之所以选择黄金这类贵金属,是因为它们价值高、易变现、难追踪。”办案检察官介绍,“未成年人被利用作为‘资金搬运工’,成为犯罪链条末端的‘工具人’,对上游犯罪一无所知,却要承担最直接的法律风险。”
此类案件在全国呈现高发态势。2023年,浙江温州破获涉案1200余万元的未成年人洗钱案;2024年,江苏南京查处370万元黄金洗钱案,深圳打掉一专门招募未成年人的黄金洗钱团伙,抓获21人,其中14人为未成年人。
三、群体画像:多重因素导致少年迷失
办案检察官通过深入社会调查,勾勒出涉案未成年人的典型特征。这些少年普遍存在“三高一缺”现象:高消费习惯、高物质欲望、高娱乐需求,缺乏家庭关爱和正确引导。
他们沉迷网络游戏、出入酒吧等高消费娱乐,每月开销远超普通学生。为满足消费欲望,不惜逃课逃学,甚至编造谎言向家长要钱。与父母沟通严重不足,有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有的虽然同住但疏于管教。
在校期间,这些少年往往纪律涣散,学习兴趣不高。他们更容易被网络上的“快速致富”信息吸引,对违法犯罪行为缺乏清醒认识。”我只是帮忙买点东西,不知道这是犯罪”成为案发后最常见的辩解。
犯罪团伙正是利用这些特点,将他们作为重点发展对象。以“兼职赚钱”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让这些少年在不知不觉中沦为犯罪工具。
四、检察履职:多重举措体现司法温度
历下区院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未成年人办案理念,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体情况精准施策,坚持惩教结合,实现法理情的统一。
1.年龄审核精细化
在办理小浩案件时,检察官发现其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农历,经换算公历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由于其在家中出生,无法提供出生证明,检察机关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依法认定其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理、不教育。检察机关及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团队,针对小浩开展一对一行为矫正与法治教育,引导其真正认识到自身错误,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轨道。
2.量刑建议精准化
在对其他5名已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全面考量了案件的特殊性:一方面,他们流窜作案,涉案金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社会危害性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另一方面,他们均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真心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程序的同时,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提出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既彰显了司法威严,形成有力警示;又落实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通过罪责刑相适应的公正判决,促使未成年人真正认错悔改,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挽救一群”的办案效果。
3.帮教措施系统化
在帮教工作中,检察机关依托“检察机关+社工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三方协同机制,构建了多层次、系统化的跟踪帮教体系。为每名涉案未成年人量身定制为期三个月的个性化帮教计划,建立帮教档案动态跟踪机制,根据未成年人转变情况及时调整帮教策略,确保帮教措施落到实处、起到实效。针对家庭监护缺失或教养方式不当的问题,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明确指出监护职责及改善要求,对失职监护人联合妇联、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五、多维防护:共建司法保护社会网络
在案件办结后,历下区院并没有止步于个案的办理,而是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暴露出的行业监管与社会治理漏洞,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推动形成常态化综合治理机制,共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1.聚焦行业监管,堵塞制度漏洞
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黄金珠宝商户未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实名登记等问题,向黄金珠宝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要求会员单位对高价值物品交易实行实名登记与溯源管理,对可疑交易及时报告,切断违法犯罪销赃渠道。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将综合治理常态化,推动行业清源与社会防护。
2.压实平台责任,净化网络环境
针对部分网络平台招聘信息审核不严,被不法分子利用发布“高薪兼职”虚假招聘,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情况,向相关网络平台制发《网络安全提示函》,督促其加强算法审核与人工核查,建立“涉诈高风险词”筛查机制,切实履行信息审核责任,及时清理可疑招聘广告,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受骗风险。
3.强化源头预防,共建法治校园
针对部分青少年法律意识不强,容易被犯罪分子诱骗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与各级教育局、学校、广播电视台等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将“反洗钱”“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惕帮信罪”等主题纳入法治副校长年度授课计划,通过“法治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反洗钱”专题法治教育。通过模拟法庭、案例展板、短视频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青少年识别违法犯罪、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法治意识。
4.聚焦家庭教育,筑牢价值根基
针对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关爱缺失、价值观引导不足的问题,联合妇联、关工委等积极构建“司法引导、家庭主责、社会协同”家庭教育指导模式。依托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阵地组织“如何培养孩子正确金钱观”“网络时代亲子沟通”等主题家长课堂、工作坊,要求家长及时关注子女社交情况与消费行为,切实承担起教育监管责任;推荐“如何跟孩子谈钱”等家庭法治教育读本、微课程帮助家长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引导子女树立劳动致富、遵纪守法的价值观念,形成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消费观,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同时,检察机关向广大青少年发出重要提醒:
高薪兼职莫轻信,核实单位是首要;
飞来横财要警惕,小利后面是圈套;
出租出借身份证,违法陷阱等你跳;
知法守法最要紧,脚踏实地才是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因一时贪念,毁掉美好人生
(作者系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助理段健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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