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检、赵检察官,感谢你们能给孩子一次机会,今后我们家长也要尽到责任,帮助孩子成长、成材!”近日,一位老人在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检察院门前一边送上锦旗,一边激动地说出这番话。这位老人的孙子小李几个月前涉嫌一起刑事犯罪案件被移送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办理李某该案过程中,检察官对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查,同时委托公安机关对李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进行社会调查,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一对一精准帮教。经严格审查,李某由于家庭监管缺位,初中辍学后结交不良朋友走上犯罪道路。该次犯罪系初犯、偶犯,同时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被害人也对李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希望对其从轻处理。在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后,经检委会研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实行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六个月。
近年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用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积极落实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通过精准帮教、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把“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到位,让更多迷途少年走出犯罪阴霾,重新踏上成材之路。(郭永盼、毛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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