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于9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出台背景意义、核心内容等做出解读,并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本《条例》,并定于10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设七章62条,包括“总则”“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管理和服务”“禁毒工作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七部分。
《条例》补充和细化上位法规定,着力破解实践难题,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体系化、制度化,为进一步提高自治区禁毒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
自治区禁毒委副主任、政府副秘书长郑宇;自治区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张子军;自治区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苗海庭;自治区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苗海庭;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委兰国章出席并主持会议。(田孟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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