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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2-09-30 12:28:26 丨 来源:中国网 丨 责任编辑:高彬


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改委、内蒙古税务局、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科技厅等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自2020年以来,受疫情多发散发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挑战。针对这些问题,为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先行先试原则研究提出一批更加务实、更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共提出了6个方面22项政策措施,并于今年9月27日公开发布。

聚焦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重点提出加大减税和免税力度;落实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制度,确保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收费项目;继续执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适时下调铁路运输价格,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加快解决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民营企业用能需求,对有效投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能评手续;降低疫情期间运营风险。

聚焦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重点提出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限额内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开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组建自治区融资担保集团,实行优惠再担保费率;支持民营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给予奖补资金;综合运用债务协调、债务重组、债转股、债务置换等多元化方式,帮助企业化解债务风险。

聚焦民营企业改革创新

重点提出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开发、生态保护、交通物流、公共服务、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自治区产业集群、产业链建设;发挥开发区功能作用,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外国专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重点提出了持续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本土企业和区外企业;设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热线;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除涉密等特殊因素外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逐步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帮办代办”审批改革。

聚焦民营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重点提出了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对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及诉求建议全程跟踪、限时办结、及时反馈;持续开展年度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发布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健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聚焦政策落实落地

对各地区、各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压实责任、强化落实,确保政策发挥应有的效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税务局、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科技厅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回答了提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文玉介绍,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已第一时间提出了政策落实督办措施,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各地各部门全力抓好政策落实,以更加务实的举措促进民营企业提振信心、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田孟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