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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管理难点和创新方向

发布时间:2021-12-03 17:11:32 丨 来源:中国网 丨 责任编辑:高彬


今年10月,在中国智慧交通管理产业联盟技术赋能创新管理的分论坛上,原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路巡警管理处处长、高级工程师王泰明作了《电动自行车管理难点和创新方向》的演讲,结合天津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分享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经验和未来展望。


天津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现状分析

以2019年为例,天津全市范围内发生的死亡交通事故案发数下降12.54%,实现了10年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案发数双破千。但其中23.41%的事故涉及电动自行车,与上年相比不降反而上升6.13%。

目前,天津市的电动自行车呈现出“五多”、“两高”的特征,“五多”是指农村地区伤亡事故多、市区发生的事故数量多、无机非隔离设施的道路事故多、交叉路口事故多以及早晚高峰出行数量多;“两高”是指60岁以上死亡占比高和电动车负有责任的事故占比逐年升高。


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问题的成因

(1)受众群体大,使用频率高

首先,电动自行车使用具有全民性,电动自行车使用群体覆盖16-60周岁各行各业的所有人群。且使用者家庭收入跨度极大,从低于6万元/年到超过50万元/年均有分布。

第二,城市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多,2018年末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电动自行车拥有量为57.5辆;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电动自行车拥有量为74.8辆。

第三,电动自行车在生活中的用途多,日常代步场景可细分为通勤、接送孩子、吃饭购物和休闲娱乐,骑行率较高,在日常短途代步出行场景下应用普遍。

第四,是近年来快递外卖行业的爆发式增长进一步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出行频率。

(2)超标车辆多,安全风险高

2018年推行新国标之前,市场上有40%以上的车辆均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电轻摩和电摩),总数量超过1亿辆,政府给超标车留出了3年过渡期(截止到2022年4月14日),到期后将强制淘汰。这类超标电动车速度大都可达每小时35公里,并且个别生产商和个人为了使车辆续航能力更强,往往采用不断加大电池的方式,致使整车重量基本都超过55公斤。超标电动自行车具体状况如下:

第一,整车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他装置等原因造成整车质量过重,影响制动性能,带来安全隐患。

第二,车速限值不符合标准要求。非法改装控制器和电机,加装电池,非法提高车速造成车速过快,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距离,从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第三,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存在短路隐患,不仅影响续航里程及电池寿命,更有可能发生自燃,引发火灾,危及公共安全。

(3)驾乘人安全意识淡薄,违法成本低

目前,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普遍存在安全意识淡薄,与机动车驾驶人正式申考驾驶证不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缺乏系统性的交通知识学习及考核,且电动自行车受众群体大,20岁以下及50岁以上驾驶人约占总体的30%,平均安全常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

其次,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尚未形成非现场执法体系,仍以现场执法为主要执法手段,执法效率低,且相关法规出台前,缺乏有效的执法依据。致使电动自行车道路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频发。

(4)治安管理难,车辆安全差

首先,电动自行车由于其特有属性,极易发生车辆盗抢案件,尤其是在城乡结合地区,并且案件侦破难度较大。

第二,电动自行车二手交易市场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管措施,为电动自行车盗抢案件的发生提供了温床。

第三,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存在安全隐患,到期电池不更换,违规使用不合规电池都极易引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并且电动自行车极易发生火灾,给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5)非机动车道规划不足

由于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较快,缺乏城市非机动车道与城市道路空间的统筹规划,并且非机动车道的断面形式以机非共板为主,大部分处于无独立路权的状态。并且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覆盖率的不足导致部分非机动车道衔接性较差,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尤为突出。

安全隐患破解之路—天津的探索

(1)建立健全登记上牌制度

为进一步贯实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天津市于2018年5月3日发布《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工作的通告》并于2018年5月9日正式实施。

此制度包括,车辆标准查验、信息登记上牌、自愿缴纳保险、无牌车辆禁行四个方面。首先在登记上牌前对车辆进行查验,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是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座椅是否可调。信息登记上牌时,依据其是否符合正式牌照标准,安装正式或临时号牌。车主可以依据自身意愿为电动自行车投保,并且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天津市内无牌照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

(2)完善立法、专项执法

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相关章节着力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从生产销售、登记上牌以及道路通行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实施标准,为天津市电动自行车有序管理提供了实施依据。

其次,交管部门的执法,《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以来,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重点对电动自行车无牌上道路行驶以及故意遮挡、污损电动自行车号牌、骑电动自行车不带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经过半年多的专项治理,涉电动自行车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上升势头也明显得到遏制。

(3)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为深入推进天津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9月22日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联合主办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月”活动在万达广场正式启动。同时,全市各区分会场同步启动相关活动。

除主会场外,全市交警支队也在辖区设置分会场开展宣传活动,在交通志愿者的带领下,来到路口向交通参与者发放宣传材料,并为途经的老人孩子黏贴反光标志,确保出行安全。而外卖骑手们则从广场出发,向市民展示规范骑行。

天津市还开展了“警、保、检、协、企”合作。即交警、保险公司、国家(天津)自行车检测中心、自行车行业协会、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紧密互动合作,并率先在全国启动了“销售电动自行车赠送一份保险和一个头盔”的试点,收到非常好的社会反响!

科技之路是电动自行车管理创新方向

(1)开发电动自行车防盗系统

为遏制盗窃电动车案件的高发态势,提高治安防范和打击盗窃电动车案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天津市建设了一套电动车治安防盗管理系统,使电动车纳入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有助于破解电动车被盗案件多发的难题,系统可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盗窃案件的发生,提高案件侦破率、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利用AI识别助力电动自行车社区管控

近年来各地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事故频频发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为保障居民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 96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电动自行车社区管控措施。

为有效落实相关策要求,保障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对三个重点社区实行电动自行车管理升级改造。试点应用先进的AI技术,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消防事故的发生。


(3)使用各种电动自行车管理科技手段

一是,“利旧”,改造路口现有电子警察的抓拍功能,对电动自行车路面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通过视频射频合一设备,实现电动自行车非现场执法。

二是,在电动自行车号牌内镶嵌电子芯片,通过在路口安装接收天线设备可以实现车辆信息的准确识别,有效捕捉假套牌、遮挡、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三是,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电子标签,有效回溯轨迹,降低追回被盗车辆的难度。


总结

2019年天津市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度压降交通死亡事故,数据显示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38%,涉大货车、涉农用车、涉行人等多项指标都在大幅下降,唯独涉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不降反升6.13%,说明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管理是个难点,问题非常突出。

从全国看,3亿+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带来的交通问题是摆在政府面前急需面对的社会管理问题,也是我们交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各地普遍缺乏对电动自行车有效管理手段情况下,我个人认为电动自行车管理创新方向一定是走科技之路,而为电动自行车装上“智慧之芯”将是未来电动自行车管理数字化的最有效的措施,数字化方案不仅可防盗抢还可对违法行为实施监管、肇事逃逸追踪、违法行为特点分析,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对众多较难管理的外卖企业和骑手加强监管、规范和评价等等。

目前,公安部各级领导对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非常重视,推动深圳、上海、杭州等地应用科技化数字化手段管理电动自行车的率先创新,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电动自行车管理科技化数字化水平一定会有大的飞跃。

谢谢大家!

作者:王泰明